2023
01-06
11:40
为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职业病防治法》,卫生部、安全监管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2002年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《职业病目录》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。
1.公众可登陆卫生部网站,进入“征求意见”点击“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zywsc2012@163.com
3.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,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处,邮编100044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。
附件: 1.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.doc
2013年1月18日
延伸阅读:
抱歉!暂无相关阅读。
版权声明: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职业病网”的所有作品,转载请注明“来源:职业病网”。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***(非职业病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。